榆林学院

搜索

榆林学院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0年11月27日 17:20 作者: 来源:办公室 编辑:宣传部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榆林学院继续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中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师生公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学校将不断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收监督、树立学校社会公信力方面的重要作用,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管理、服务广大师生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推进学校大学建设、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完善依法治校制度的重要抓手。2019-2020学年,学校按照《榆林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榆林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和《榆林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等,继续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学校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工作部署,审定相关事宜。各相关部门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内容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并对公开信息的内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章立制,强化规章制度信息公开

2019-2020学年,通过学校门户网站中“学院文件”专栏、OA办公系统,全面公开以学校党委、行政名义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各类会议纪要等(涉密、敏感类文件除外),方便广大师生查询与利用学校文件。当学校有新文件发布或者原有文件被废止变更等情形时,“学院文件”专栏、OA办公系统进行实时更新。

(三)扩大参与,完善重要决策信息公开

2019-2020学年,榆林学院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扩大学校重要决策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制度出台前必须听取师生意见。本学年中,《榆林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榆林学院各类岗位聘用实施办法》、青年教职工住宅解决方案等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通过OA系统、座谈会等渠道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学校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公开征求与回复机制,及时了解师生关切,对来源于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以及学校工作会议等渠道的师生意见建议,将进行公开回复,明确公开回复的时限要求、责任主体及考核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四)严格落实清单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学校对《榆林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进行梳理,调整了部分信息的责任单位和公开路径,确保10大类50项公开事项逐条逐项落实到位。持续加大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师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榆林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对学校本科生招生、研究生招生等信息进行全过程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学校依托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榆林学院本科招生网和榆林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充分、规范地公开以下招生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本科生招生章程,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等;(2)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3)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4)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5)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6)拟录取研究生名单;(7)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同时,学校定期开展招生宣讲,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校园开放日活动等,便于考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学校招生事宜。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榆林学院严格按照中省有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学校财务信息,确保财务领域公开透明。在学校门户网站“校务公开”栏、“决算公开”栏和财务处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2019年财务决算信息和2020年财务预算信息,具体包括2019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2019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2019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2019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2019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2019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收支总表、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收入总表、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支出总表、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等。内容涵盖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收入预决算信息及教育、科学技术、住房保障等支出预决算信息,细化至项级科目。其中,学校主动公开了决算单位构成,对预决算报表等情况进行了文字说明,对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收入科目、支出科目等相关名词进行了解释,为社会公众识读信息提供了便利。除了预决算信息外,学校还在门户网站、相关部门网站主动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信息;及时发布《榆林学院收费公示牌》,对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的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进行公开,并公开了学校价格举报电话。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榆林学院主动公开干部任命、人事招聘、职称评审等各类人事师资信息,确保人事师资工作公开透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门户网站“学院文件”专栏、人事处网站、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宣传公示展板、OA办公系统等渠道,及时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校内人员招聘信息、教职工人事争议解决办法、职称评审结果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畅通全校教职工全面了解人事师资信息的渠道,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

4.教育教学信息公开情况

2019-2020学年,榆林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情况,确保人才培养工作公开透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教务处网站、学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网站等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信息,发布《榆林学院2019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等专项报告,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学校教学质量方面的详实信息及数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开展宣教培训,加强督查督办

学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队伍建设。学校设有新媒体中心,各学院、部门都设有信息员,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宜。学校建有信息公开工作QQ群,便于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学校督查督办工作范畴,适时核查和通报工作落实情况,起到了很好的推进作用。

(六)创新载体,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平台

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务服务”和大数据,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创新信息公开载体,使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平台更加多元。今年,学校充分整合信息系统,构建了全校“一站式服务大厅”,推动信息化平台升级融合,深化信息的整合、公开,实现公开信息的交换和共享。通过学校门户网站、《榆林学院报》、榆林学院广播台、媒体报道、屏媒系统、宣传栏等,充分发挥传统媒介公开功能,公开学校重要信息。在保证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移动端、微博、微信、APP等渠道,深入打造多层次、立体化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以更加专业的态度和新颖的形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9-2020学年,学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学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规定的信息公开事项的全部信息,具体详见榆林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网址:

(二)公开形式

2019-2020学年,学校在信息公开形式上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多层面的公开:

1.学校官网共发布新闻285条,各院系发布新闻576条,通知公告53条,媒体关注报道12条,校报10期,电子显示屏237条,宣传栏9期,推送微信推文86条,微博2682条。

2.通过校园广播、便民告示栏以及设立公告牌等载体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

3.在校内通过召开教代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印发学校党发文件、校发文件等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继续发挥校领导信箱作用,师生随时反映学校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学校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方式,逐步形成学校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9-2020学年,学校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学校信息公开没有任何收费。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榆林学院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布了学院信箱,在OA办公系统设立邮箱,在行政楼一楼大厅安装信箱,在榆林学院纪检委监察处网站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将信息公开工作置于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评议意见和相关建议。2019-2020学年,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满意,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没有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没有发生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而复议、涉诉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度学校信息公开渠道更加便捷,形式更加多样。除充分利用学校网站、一站式服务大厅、OA办公系统、校园广播、屏媒系统、宣传栏、校报校刊、校发文件、宣传栏、教职工代表大会、党政干部会议、党员会议、学生大会等传统公开形式外,还积极发挥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网络视频等新媒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基本建成,信息系统广泛整合,信息化平台进一步升级完善,办事流程得到极大的简化,信息的整合、公开更加便捷高效。充分发挥了OA系统在信息公开、意见建议征求、评议、举报等方面的功能。

2019-2020学年,学校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与“高水平、规范化”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师生及社会公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等。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党务、校务和信息公开的统筹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大督查力度。

2.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研究组织召开全校性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加强工作理论宣讲和技能培训,提高有关管理干部的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水平和工作能力。

3.着力增强公开实效。在执行好《清单》的基础上,以师生普遍关注的事项为重点,探索制定信息公开负面清单,以负面清单倒逼公开范围的拓展。同时,做好学校重要改革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解读、回应工作。

4.做好数据统计分析,提高年度信息公开报告质量。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学校将发挥部门联动的力量,将报告编制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全力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形成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报告,为学校的发展提供一定指导意见。

附件【榆林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docx】已下载

上一条科研处2020年度工作总结
下一条科研处年度报告

微博矩阵

微信矩阵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