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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日期:2010年04月26日 10:34 作者: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为了迎接第16届广州亚运会,推动我校体育竞技运动水平,检验师生体质健康状况,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决定召开榆林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现将竞赛规程发下,请认真准备,踊跃参赛。

一、主 办:教务处

二、承 办:体育系

三、协 办:办公室、学工部、宣传部、工会、人事处、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保卫处、团委、后勤集团公司。

四、竞赛时间:2010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星期二——星期四)。

竞赛地点:榆林学院田径场

五、参赛单位

A组:(13个)

中文系、政法学院、外语系、数学与应用数学系、能源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艺术系、管理学院、建筑工程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留学生;

B组:(6个)

体育系07级(1)班、体育系07级(2)班、体育系08级(1)班、体育系08级(2)班、体育系09级(1)班、体育系09级(2)班;

C组:教工组。

六、竞赛项目

学生男子(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学生女子(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标枪、铁饼、三项全能(100米、跳高、铅球)。

教工赛项:

青年组(34岁及以下)男、女:100米、4×100米接力、铅球、跳远。

中年组(35岁以上)男、女:100米、4×100米接力、铅球。

七、竞赛办法

1、人数规定:A组每一参赛单位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30人(男女可以自由调配)共33人;B组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25(男女可以自由调配)共28人;教工队由校工会组队,不计团体名次,不限人数。

2、报名规定:

(1)每名运动员限报3个单项,另可兼报接力。

(2)每项每单位限报3人。

(3)全能运动员可兼报一个单项和接力。

(4)每项接力,各参赛单位男、女分别限报1个队。

3、运动员条件: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的本系(院)脱产学生,体育系6个班为6个参赛单位,并相互进行比赛。

4、报名办法:各单位在榆林学院体育系网站(http://www.ylc.net.cn:85/bm/tyx/

下载报名表(注:报名表的类型为Microsoft Office Access MED数据库,用 Office2003打开即可),填写好报名表后打印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打印版交予体育系邸静。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报名单。另,教工组比赛时可不佩戴号码布,但报名表上必须填写。(体育系办公室电话:3894343)

八、竞赛办法

1、100米、200米和400米赛次根据报名人数的多少确定。

2、800米(含800米)以上的长距离项目均一次性进行决赛。

3、每项报名人数只有8人(队)或少于8人(队)时,只进行决赛。

4、A、B、C组每项若不足3人时,不举行此项比赛。

5、本届运动会采用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及补充规则。

6、全能采用全能评分表。

九、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1、每项比赛均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

2、报名人数在8人(含8人)以下时,则减一录取。第一名仍按9分计,同上类推。

3、名次并列时,按其得分平均计算,但无下一相关名次。

4、全能项目和接力项目均加倍计分。

5、破2009年榆林学院大学生田径运动会纪录加9分(个人或团体同一项目多次破纪录时,按就高原则只加分一次;全能项目比赛中,破单项纪录时只承认纪录,但不加分,可颁发破纪录奖)。

十、奖励

1、单项奖励前6名。前三名(10000米奖前6名)给予奖励牌证书及物质奖励;后三名奖给荣誉证书。

2、A、B组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单位奖给奖杯及一定奖金。

3、团体总分按照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各项比赛的名次得分总和计算,多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时,依次按照第一名,第二名,……多少判定,多者名次列前。

4、本届运动会设置“体育道德风尚奖”4个,奖给锦旗及一定奖金。(其中A组3个,B组1个)

5、教工队每项奖励前三名。

十一、号码布规定

A组:

中文系: 0091-0120

政法学院: 0121-0150

外语系: 0151-0180

数学与应用数学系: 0001-0030

能源工程学院: 0031-0060

化学与化工学院: 0061-0090

生命科学学院: 0181-0210

信息工程学院: 0211-0240

艺术系: 0271-0300

管理学院: 0361-0390

建筑工程系: 0241-0270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0301-0330

留学生: 0331-0360

B组:

体育系07(1)班: 0506-0530

体育系07(2)班: 0531-0555

体育系08(1)班: 0556-0580

体育系08(2)班: 0581-0605

体育系09(1)班: 0441-0470

体育系09(2)班: 0481-0505

各单位负责核对和补全自己原来的号码布。

十二、本规程解释及修改权属榆林学院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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