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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的通知

日期:2019年01月15日 09:03 作者: 来源: 编辑:鲍亮亮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院系、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类别分为: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国家一般课题、国家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详情见《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附件1),或登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http://onsgep.moe.edu.cn)查阅。

二、课题指南

本年度只设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附件2),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重大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开展反映国家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申报条件

1.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其他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但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4年3月15日之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推荐至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在2019年3月1日前将评审书报送至科研处。评审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重点课题《评审书》一式6份,其他类别课题《评审书》一式2份,活页5份。电子版发送邮箱:297262432@qq.com;联系人:常利娜;联系电话:3525970

科研处

2019-1-15

附件【2019年度国家重大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2019年申请书(其他类别)-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doc】已下载

附件【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已下载

附件【2019年申请书(其他类别)-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2019年国家重大重点课题投标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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