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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关于开展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的通知

日期:2013年09月18日 15:41 作者: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为方便我校师生参加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试,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特申请在校内设立考点,2013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将集中安排在11月16、17日,现将报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及鉴定时间

鉴定工种名称

可报考等级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与方式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3、4级

11月16日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均为笔试)

秘书(涉外秘书)

3、4级

11月16日

项目管理师

3、4级

11月16日

职业指导人员

3、4级

11月16日

电子商务师

3、4级

11月16日

营销师

3、4级

11月16日

心理咨询师

3、4级

11月16日

物流师

3、4级

11月16日

理财规划师

3、4级

11月16日

企业培训师

3、4级

11月16日

房地产策划师

3、4级

11月16日

会展策划师

3、4级

11月16日

景观设计师

3、4级

11月16日

包装设计师

3、4级

11月16日

网络课件设计师

3、4级

11月16日

二、报名要求

1、在校本、专科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只能从四级开始报考。

2、在校本、专科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在已获得四级鉴定证书的情况下,可报名参加同一工种的三级鉴定。

3、补考学生报名资格:单科未过的学生在正考后一年内有连续两次补考机会,错过时间视为自动放弃。若所有科目均未通过,没有补考机会,只能重新报名参加正考。

三、报名方式:

各班学生请以班级为单位报名,由班级负责人统一填写报名汇总表,收齐费用和材料后统一报名。

四、收费标准

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陕价行发〔2007〕172号文件执行。

三级:450元(含教材、考前培训、报名费)

四级:350元(含教材、考前培训、报名费)

五、报名地点

榆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六、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6日—10月13日,过时不予补报。

七、报名材料

1、两寸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用于报名系统身份证阅读器读入)和复印件一份、学生证复印件一张(报考三级的同学需提供该科目四级证书原件),填写好的:《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报名表格下载见附件

3、特别注意:自2012年下半年起,职业技能鉴定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基本信息通过第二代身份证读取;每班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齐费用、相关资料、汇总表以及本班报名同学身份证现场报名。

4、考前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榆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9月18日

 

附件【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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