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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榆林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的工作安排

日期:2010年05月17日 11:07 作者: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院系:

根据榆林学院党发[2010]1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精神,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贯彻落实【2010】13号文件精神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不能放松、不能麻痹、更不能有厌烦的情绪。要抓住一切有利时机,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运用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使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思想,提高学生防范事故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各院系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及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针对学生违章用电、私拉乱接电线、烹煮食物、焚烧废纸、赌博、酗酒、校外住宿、夜不归宿、住宿晚归等违规现象的检查,对违规学生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及时教育、严肃处理。

三、各院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信息反馈网络体系,充分发挥党员、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等学生骨干的作用,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

四、校园文明服务队队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群体,了解学生实际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定期整理总结学生思想现状,及时掌握学生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五、各院系要及时掌握学生信息,严防重大、恶性事件的发生,坚决杜绝群体事件发生;要高度关注经常上网的学生情况,防止学生上网观看浏览不健康网页,防止上当受骗,防止因上网而引起思想歪曲以致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

六、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组织召开安全教育管理主题班会,认真传达和坚决落实中央、省上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并要求学生晚上10时后无特殊原因决不允许外出。

七、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关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通过学生座谈会、个别谈心、心理委员汇报、深入宿舍教室和学生活动现场巡视等途径,认真排查学生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安全隐患,高度关注存在心理困惑、家庭贫困和学习上有困难学生的思想动向,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杜绝学生外出游泳、下水。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要经常、反复地提醒和告诫学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准私自下河(湖、溪、塘、水库)游泳、玩耍,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九、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管理规定。要规范考勤制度,学生不得无故旷课和擅自离校,因事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返校后及时销假。

十、各院系要配合保卫处、学生处组织收缴管制刀具及其它伤害他人器械,对抗拒不交或隐瞒不交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十一、加强毕业生的教育与管理。毕业生中因就业压力大、感情纠纷、学历、学位等问题,存在的不安全隐患,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及时汇总信息,报送学生处。

十二、对本次检查和排查后存在的安全隐患,各院系要及时汇总,提出整改方案,对照表格认真检查,将结果以电子版形式于五月15日交学生处教育管理科。

以上安排,要求各院系高度重视,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平安和谐。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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