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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日期:2010年03月30日 14:36 作者: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院系、部: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促进科研工作快速发展,为学院硕士点申报奠定基础,经与合作院校协商,决定推荐我院部分高职称、高学历教师申请合作院校硕士研究生导师或作为合作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申报条件及办法:见《榆林学院推荐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与办法》。

本次申报人员请于2010年4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处。

附:

1、《榆林学院推荐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与办法》

2、部分合作院校研究生招生网址(可查询硕士点及学科专业设置情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http://210.27.80.44/admission/index.do

西安交通大学:http://gs.xjtu.edu.cn/zhaos/

陕西师范大学:http://www.yjs.snnu.edu.cn/recruit/index.asp

西北大学:http://yjs.nwu.edu.cn/article/list.php?catid=37&page=0

西安石油大学:http://202.200.82.47/yjsh/index.jsp

西安科技大学:http://yjs.xust.edu.cn/zhaoshen.asp?node_id=6

联系人:高 芸 高竹莲

电话:3893621

榆林学院科研处

2010-3-24


榆林学院推荐硕士研究生导师条件与办法

为了加强学科建设,促进科研工作快速发展,为学院硕士点申报奠定基础,经与合作院校协商,决定推荐我院部分高职称、高学历教师申请合作院校硕士研究生导师或作为合作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现就推荐条件和办法规定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治学严谨、学风正派,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

2、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且一般应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可不再要求其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6岁。

3、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能独立从事创造性的研究,学术水平较高,近五年完成的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学科核心及其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2篇;

(2)正式出版个人独立完成的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为第一作者且执笔在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

(3)获得过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前3完成人,市厅级前2完成人),或主持完成重大应用性项目;

(4)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项目前5人)或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具有足够科研经费,用以补充、资助研究生科研经费的不足,以保证研究生如期完成学业。

4、具有讲授本专业研究生必修课或选修课的能力。

5、熟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相关政策,有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论文的能力,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二、 申请办法

1、个人申请

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须填写《榆林学院申请合作院校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信息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在研课题证明、代表性成果以及被收录或引用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2、院系审议

各院系负责对本单位申请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材料进行审议,将符合条件的,向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处)推荐。

3、学术委员会审批

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学院学科发展需要和遴选原则,在认真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对各院系推荐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候选人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报请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4、合作院校遴选

学院研究通过后,根据学科分布情况,将申请人材料报送合作院校,参与合作院校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是否入选,以合作院校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借章)

201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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