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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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通知

日期:2009年03月11日 10:32 作者: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院系、各部门:

1、全院育龄妇女务于2009年3月12日上午(8:00-11:00)至3月13日下午(2:30-5:00)去校园东3排1号(医务所)进行孕情检查。错过此时间者请于3月20日前去崇文路办事处补查。

2、全院已婚男职工,凡配偶不是本院正式职工(配偶年龄在45周岁以下者),请将配偶2009年3月份的“三查”反馈单于3月30日前交回院计生办(行政楼106室)。

请各院系及部门负责人认真督促,各有关人员互相转告,按时“三查”及反馈。否则按我院计生政策处理相关人员并影响所在部门。

榆林学院计生办

200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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