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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党委书记张新柱参加所在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

日期:2024年04月25日 08:12 作者:李飒飒 审核:张渊 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尚莹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有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的要求,加强党支部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4月24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在6406会议室进行集中理论学习,党委书记张新柱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会议由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李飒飒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在前期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在全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等学习的基础上,此次理论学习主要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节选)(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促进支部党员准确掌握《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条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在扎实的集中理论学习结束后,胡少波、刘守跃、薛杨、李飒飒四位同志结合《条例》的内容,分别从党性修养、政治纪律、意识形态教育、党纪党风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感悟。通过学习交流,同志们对党的纪律和思政课教师的责任担当有了较为清醒的认识。

张新柱在交流讲话中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对这次党纪学习,我们思想认知政治站位要提高。《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有效保障,我们党员干部要扛起政治责任,解决思想问题,以党纪教育为契机,提高思想认知和增强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党纪学习教育要扎实《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势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条例》学习方式可以多样,可以逐章逐句逐字地学,可以提问讨论研究地学,可以理论阐释和实践案例结合地学,但学习过程一定要扎实,要吃透弄通党纪内容。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纪、知纪方面一定要走在学校前列,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同时,不仅要把党纪理论阐释写在知网上,还要积极开展党纪宣讲活动。贯彻落实行动实践要有效。学习目的全在运用,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标准和职责使命。党纪学习的低线是守纪不犯错,高线是为党服务,我们学习的目的是把纪律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动力,进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为追赶超越机制和早日实现榆林大学提供有效保障。

最后,张新柱对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质量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他指出,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要与本学院的工作业务实际相结合,与地方及学校特色资源相结合,与教师研究特长相结合,马院领导班子要提高谋事干事的能力,以中国共产党党史党建为突破点,聚焦西北革命策源地研究,久久为功,绵绵用力,整合各方研究力量,凝练明确研究方向,研发系列科研成果,经过长期积累,形成学院的特色和优势。同时,要依托榆林地方厚重的文化资源,协同榆林市(县、区)党史研究机构,取长补短,互促发展,将“西北革命策源地”的价值挖掘好、研究好、传承好,擦亮百年绥师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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