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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消防水管网维保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1年05月28日 11:20 作者: 来源:保卫处 编辑:封少博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根据消防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和2021年5月25日院长办公会专项会议纪要(第10次),榆林学院将对全校消防水管网维保工程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完成。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校区消防水管网维保

2、工程地点:榆林学院校园内

3、资金来源:校长基金

4、项目概况:依据校园消防规范要求,消防水管网维保工程需要更换校园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更换锈死阀门、对消火栓(阀门)涂漆防锈处理、消防井涂漆标识;更新绘制全校消防总平面图(含室外消火栓标注)。概算为9.5万元,主要包括消防水管网维保工程、水管配件安装工程等。

5、质量要求:现行消防规范要求

二、评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三、招标内容:项目概况要求的全部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消防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维保相关资质,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团体组织;

2、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消防设施维保、检测的内容)、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近期依法缴纳公司人员社保情况

5、按照应急救援管理部(2019)88号文件要求,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并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官网注册提供截图或查询连接。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未处于被取消或被暂停投标资格未处于财产被托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五、谈判具体事宜

1、投标人收到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后,请于收到当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并领取设计图纸。

2、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①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②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报价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30日9时

4、谈判时间:2021年5月31日9时

5、谈判地点:榆林学院保卫处

6、投标人谈判时需持以下资料::①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上述证件均年检合格并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7、投标人谈判时需提供一份密封好的报价表,招标人当场拆封并公布报价,然后投标人现场单独进行第二轮报价并填写报价表。

六、以谈判胜出价格作为依据签订合同。

七、本次竞争性谈判由榆林学院保卫处消防招标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榆林学院保卫处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招标人:榆林学院

地 址:榆林市崇文路51号

联系人:李锋

电 话:0912-389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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