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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陕西省社科基金“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06月15日 10:56 作者: 来源: 编辑:科研处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校区: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开展2020年陕西省社科基金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发挥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助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

二、重点研究课题

1.从疫情防控看加强基层社区治理的问题研究

2.政法机关基层一线党支部建设及党支部书记作用发挥情况研究

3.以诉源治理多元解纷助推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4.疫情后期维护社会稳定研究

5.贯彻打防结合,实施三个精准防范研究

6.围绕平战结合,创新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研究

7.全省综治中心现代化建设实体化运行研究

8.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研究

9.加强智能化建设,提升执法司法水平研究

10.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研究

11.加强政法智能化建设,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研究

12.政法网宣铁军战力提升研究

13.民法典实施与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研究

三、申请条件

(一)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课题研究提供良好条件。

(二)项目申报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政法机关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含)或2级调研员(含)以上职务。

3.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本单位以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

4.必须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5.课题组成员不超过5人。

四、申报和结项要求

1.本次研究题目均为指定题目,项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课题研究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项目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报。

2.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3.课题结项:须按要求提交不少于3万字的专题研究报告及3000字左右成果简介,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项目负责人名义发表文章1篇,文章内容要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课题相关成果被《陕西省社会科学成果要报》采用。专题研究报告须在2020121日前向我办提交。文章自立项之日起1年内公开发表。

五、其他事项

1.项目申报材料从陕西宣传网下载,申报人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研究项目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科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上报。要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申报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写《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研究项目汇总表》,填写申报单位统一使用本单位规范名称,不得使用二级单位名称。填表中各字符间不得使用空格。《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和《汇总表》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交:(1)每项《申报书》纸质文本2份;(2)《课题论证活页》纸质文本5份;(3)单位申报材料汇总表1份。以上资料均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4.省委政法委和省社科工作办对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书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陕西宣传网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正式立项。

5.每个研究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并对成果特别优秀的课题再追加1万元经费。

6.省社科工作办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076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9123525970


科研处

2020615


附件【项目申请书.doc】已下载

附件【论证活页.doc】已下载

附件【汇总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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