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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2025 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5年07月18日 11:11 作者: 来源: 编辑:科研处 审核: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部门、各学院、绥德师范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充分发挥陕西教育大省的优势,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陕西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陕西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品牌,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西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北大学出版社”)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 2025 年度陕西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大思政课”建设与实践探索研究

2.职业素养与心理健康教育融合实践研究

3.具有地域特色的公共课程教学改革创新和教材建设研究

4.产教融合背景下职业教育对地方经济影响研究

5.基于项目式学习的职业本科教材改革与创新研究

6.“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2025-2029 年)”内涵与路径研究

7.高等教育“一流课程”“一流专业”教材建设研究

8.服务国家战略的“职教出海”国际化教材研发与推广项目研究

9.职普融通教材建设研究

10.“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教学实践与教材创新研究

11.数字教材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中的创新实践应用研究

12.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专业教材建设思路与方法研究

13.体育赛事对举办地社会文化影响力实证研究 

14.应用型高校通识教育的制度化研究

15.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交通运输、装备制造、应急管理、护理康养等专业基础课教材建设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自拟题目申报,选题 15 可选择具体某个方向进行研究。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 西北大学出版社组织实施,面向全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每个单位限报 3 项。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 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 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 《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各项目管理单位对申 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社科联科研科普 部。电子版《申报书》(WORD 文件格式)、《论证活页》(WORD 文件格式)及汇总表(EXCEL 文件格式)一并报送。相关资 料 表 格 在 “ 陕 西 社 科 网 ” (http://www.sxsskw.org.cn/zlxz2/)下载。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西北大学出版社会同相关专家进行 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 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5 月 30 日,结项需书面提交 1.5-2 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和 3000 字以上的研究成果摘要;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省社科联、西北大学出版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西北大学出版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5 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西北大学出版社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西北大学出版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课题申报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3 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学院统一汇总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 luke57520@126.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单位及课题简称(如“单位+2025 年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课题+申报”)。


科研处

2025年7月18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度榆林市哲学社会科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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