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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7月19日 10:51 作者: 来源: 编辑:科研处 审核: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部门、各院系、绥德师范校区:

日前,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为切实做好我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关于加强“绝学”和冷门学科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加强冷门濒危学科的抢救性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学术研究,确保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有人做、有传承。

二、目标定位

1.聚焦国家需求。坚持国家需要、国家站位、国家水准,主要资助对国家发展和文明传承具有长期性、战略性、储备性价值和意义的冷门绝学研究。

2.加强学科建设。着眼推动冷门绝学相关学科长远发展,每年遴选一批研究领域和方向予以重点支持,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巩固学科发展基础、凝练学科发展方向、优化学科发展布局。

3.扶持学术团队。立足稳定冷门绝学研究队伍、加强中青年人才储备和培养,强化学术团队导向,重点支持依托人文学科研究基地开展长期合作研究的学术团队,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形成结构合理、代有传承的人才梯队。

4.择优滚动资助。遵循冷门绝学的学科特点和研究规律,倡导“甘坐冷板凳”“十年磨一剑”的治学精神,对获资助的项目建立定期检查评估和动态退出机制,对评估合格的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相关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5.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与已经出版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6.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四、申报类别及遴选要求

本次专项研究申报工作仍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省社科办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申报课题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上报5个学术团队及其自拟综合性研究选题、10个学者个人自拟专题性选题。网络申报系统于2024年9月1日零时至9月1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经专家遴选推荐后的申报人可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请各院系对申请书审核后于2024年8月28日之前统一报送科研处302(1份原件,4份复印件。不受理个人申报),电子版材料及申报信息汇总表须在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前发luke57520@126.com(邮件名称标注为“院系+冷门绝学专项研究申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录入数据,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中“数据表”一致。

科研处

2024年7月19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新星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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