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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08日 09:00 作者: 来源: 编辑:科研处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接陕西省教育厅通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已经开放。现将结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是已到期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均需办理结题。各单位负责通知到每一个项目负责人,及时准备材料。

二、结题验收方式

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和自然科学专项)结题采取网上填报,集中受理方式。办理程序:由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填报《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待学校审核通过后,生成纸质文档。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责任书》(可科技处领取)要求准备附件材料。请注意,提供的成果附件都应有标注(挂项目编号),没有标注的成果在结题时不能认定。

三、结题报送要求

1、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五千字)

2、扫描上传盖章的责任书正反两面;

3、已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检索证明等相关材料;

4、专利授权证书等支撑证明材料。所有文档请正确命名,;

5.本次结题均在系统上报,无需纸质材料。

四、有关要求

1.结题申请书中人员顺序需和责任书或合同一致,否则不予结题。

2.凡未按期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应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并提出后续处理方案(包含经费使用与结余说明),经科技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本次项目清理工作的完成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指标调整的依据,希望各院系认真对待,做好相关工作

4.本次结题结题时间截止2023年5月18日。

科研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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