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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校各级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9年10月23日 16:20 作者: 来源: 编辑:宣传部 阅读次数: 背景颜色:


各部门、绥德师范校区、各学院:

学校各级网站作为服务师生、面向社会各界的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了扩大对外宣传、促进内部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但从目前运行情况看,我校各级网站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网站建设不够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界面设计不合理、用户体验度不够等。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络建设与管理,认真查找网站建设与管理中的问题与不足。现就学校各级网站管理与使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榆林学院官方网站责任单位

榆林学院官方网站的维护与管理由党委宣传部负责,部分模块内容维护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模块责任部门如下:

1.学校官方网站的页面维护由党委宣传部负责。

2.网站一级栏目内容维护责任部门:

学校概况:校长办公室;

师资队伍:人事处;

人才培养: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

招生就业:教务处、学生处;

对外交流:国际交流合作处。

3.网站页面模块内容维护责任部门:

通知公告、校务公开: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发布;

教学科研:由教务处、科研处用于发布与教学科研相关的通知公告;

学术动态:由科研处、研究生处发布学术报告、学术讲座信息

相关部门要切实完成好学校官网主页上责任栏目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及时将我校办学的最新成果、师资队伍最新状况、科研最新成果等补充到相关栏目中。

二、加强部门、学院网站内容更新和监管

1.各部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网站建设与管理,及时更新本部门、本学院网站内容。

党委宣传部每学期公布一次各部门、各学院网站更新数量,将全年更新数量作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2.各部门、各学院要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批,严格执行信息采集、审批、发布等程序。认真检查本部门、本院系网站是否存在不规范图文信息,对网站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3.各级网站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明确网站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定期开展巡检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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